2018年第40号公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结果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19-01-1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7年7月至9月,审计署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201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农业银行总行和所属北京、上海、广东、福建、陕西、深圳分行及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银汇理公司)等7家二级单位,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农业银行于2010年7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据其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反映,农业银行2016年底资产总额195 700.61亿元,负债总额182 484.7亿元,所有者权益13 215.91亿元;当年营业收入5060.16亿元,净利润1840.6亿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此合并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审计报告在农业银行官方网站公开。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农业银行积极加大对重大战略、重大项目的信贷支持,创新小微、涉农信贷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推进经营机制改革,全面推开三农金融部改革;加强内控风险管理,修订完善内控制度,加强案件防控和问责整改。审计也发现,农业银行在业务经营、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风险管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业务经营方面。

1.2013年至2016年,河北、福建、深圳、上海、广东5家分行违规向提供虚假资料的企业提供贷款、办理票据贴现等,涉及金额40.69亿元。

2.2014年10月至2016年底,农业银行通过理财资金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违规向土地储备中心和部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四证”不全的房地产企业等提供融资,涉及金额96.44亿元。

3.2015年至2016年,上海、广东2家分行及农银国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违规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或实际承担融资平台功能的企业提供融资17.37亿元。

4.2014年至2016年,农业银行三农金融部贷款增速等信贷指标未完成有关考核要求;未严格执行涉农贷款统计制度,将向城市法人和长期居住地为城市的个人发放贷款按涉农贷款统计,至2016年底余额227.54亿元。陕西分行向具有城镇户口或公职身份的人员发放农民安家贷款211.89万元。

5.2015年和2016年,农业银行将向不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发放的贷款按小微企业贷款统计,至2016年底余额228.35亿元。2015年底、2016年底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中,单户500万元以下占比偏低,仅为4.41%和3.56%。

6.2016年,福建省分行在监管部门明确禁止的情况下,违规设立时点性存款规模考核指标。

7.2014年10月和2015年1月,北京分行违规为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两家企业提供结算服务。

8.2015年1月,农业银行将按其行内标准评估为常规合作的保险公司调整为重点合作公司并下达保费指导计划。

9.2014年至2016年,福建、上海2家分行在未提供实质性服务的情况下,向企业收取顾问费等1711.71万元。

10.2014年11月和2015年6月,农业银行借助信托等通道将理财资金15.24亿元违规投资本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二)公司治理和内部管理方面。

1.至2016年2月,农业银行有4项董事会议案、3项股东大会议案未按规定提交党委会审议,有51项境内机构调整事项事后未按规定报告董事会。

2.2013年至2016年,上海、北京2家分行及农银汇理公司、武汉培训学院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补贴1.92亿元,总行及陕西、福建等3家分行、农银汇理公司存在损益不实、费用报销管理不规范等问题2429.76万元。

3.至2016年底,农业银行有5处房产长期闲置,涉及14.71万平方米;北京市分行未严格按照总行批复要求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至审计时已按合同支付租金和物业费1538.31万元,租用的房屋因未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一直无法使用。

4.2007年至2016年,农业银行总行及所属信用卡中心、北京分行等单位在集中采购管理中,存在未按规定聘请外部专家、未向主管财政部门报告、未严格执行采购价格等问题,涉及金额3040.59万元。

5.2014年至2016年,农业银行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定级不够准确,10起系统突发事件未及时上报;C3信贷管理系统部分数据不准确。

(三)风险管控方面。

1.2011年至2016年,北京分行因未严格执行票据出入库制度、未经批准销售非本行理财产品等,39.15亿元资金面临损失风险。

2.至2016年底,农业银行部分理财资金投向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3.个别分支机构信贷管理中存在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地域性“担保圈”、行业过度授信等风险问题。

(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规定方面。

1.2015年,农业银行总行10名部门总经理级别人员在国内出差乘坐飞机头等舱并全额报销15次。

2.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所属长春培训学院、福建省分行仍存在消费高档酒水问题。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农业银行正在组织整改,已制订修改相关制度、办法等35个,完善系统建设5项,处理有关责任人670人次,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